车主关于汽车产品缺陷的报告

缺陷的定义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规定,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召回的定义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规定,召回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对其已售出的汽车产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的活动。

判断汽车产品的缺陷包括以下原则

  • 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安全性能存在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技术法规和国家标准的。
  • 因设计、制造上的缺陷已给车主或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 虽未造成车主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但经检测、实验和论证,在特定条件下缺陷仍可能引发人身或财产损害的。

缺陷报告和投诉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

车主提供的信息是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和理想汽车判断是否有缺陷的重要线索,应积极与理想汽车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联系。

理想汽车联系方式:

  • 客户服务热线: 400-686-0900

  •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文良街11号理想汽车研发总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安立花园 B 座 10 层

  • 邮政编码:100101

  • 电话: 010-59799616

  • 传真:010-82961389

  • 投诉信箱: dpac@dpac.gov.cn

如果您发现车辆可能有缺陷,请填好以下表格,并及时向理想汽车反馈。

  1. 车主信息

姓名(企业名称):       

联系人:           
证件号码*:              地址: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注:*车主为自然人在证件号码栏中填写身份证号或护照号。

   车主为企事业单位的填写企业代码或法人代码。

  1. 车辆信息
厂牌:             车型:            
型号:            车架号※:          
VIN号:           年款:            
发动机号:          驱动电机号※:        
车辆类型※:         车身形式※:         
生产日期:          购买日期:          
是否为二手车:  是□ 否□  行驶里程:          
气缸数※:          发动机排量※:        
驱动电机功率※:       驱动形式※:         
是否安装ABS※:  是□ 否□ 安全带形式※:        
安全气囊形式※:       

注:※可以不填写。

  车身形式指双门、四门、旅行车、货车、厢式车等。

  驱动形式指前轮驱动、后轮驱动、四轮驱动。

  1. 销售商信息
企业名称:          地址: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1. 缺陷描述

缺陷所在的系统(如: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及相关描述:           

  1. 发现缺陷的状态
时间:             车辆里程:          
车速:             其他:            
  1. 是否与制造厂或我国管理召回的主管部门有过接触:    是□   否□   
  2. 交通事故描述
是否发生碰撞或起火: 是□ 否□ 哪个气囊膨开:        
伤亡人数:          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其他:                                
  1. 轮胎问题描述(如果存在):                      

车主(签章):                   

日期: